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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落实解决钢结构建筑人才瓶颈 |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关键之年。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我国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步入企稳回升的新阶段,固定资产投资进入新一轮增长期,包括钢结构建筑在内的整个建筑业在承担繁重建设任务的同时,也获得了持续稳定发展的新机遇。建筑业的这种发展新机遇,对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山东出台了《2010年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山东省建设工作会议、建筑业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山东省建筑业发展的实际,2010年山东省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建筑业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的部署,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实现建筑强省战略目标,加快实施人才开发战略,把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力度,持续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活动,提高全省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水平,为建筑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增强产业竞争力,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的跨跃作出贡献。
2010年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目标是,全年完成各类培训、鉴定30万人。其中管理人员岗位培训4.5万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培训1.8万人、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2.3万人、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4千人)。培训鉴定生产工人7万人(技师及高级技师3000人、高级工1.7万人、中级I.3万人、初级I.2万人)、农民工培训18.5万人。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建筑业主管部门和广大教育培训工作者要把握形势、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大力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活动,要适应当前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要求,大力实施立体化人才培训战略,着力打造梯次分明、结构合理的产业人才队伍,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以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建造师为主体的高级管理人才队伍。造就以关键岗位人员、企业技术骨干、特种作业人员为主体的专业人才梯队。形成以技工、高级技工、技师为主体的一线作业队伍,为加快建筑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深入开展普遍性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多种形式的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和技能大赛,提高普通工人技术等级,提高一线人员操作技能,促进岗位成才。严格落实持证上岗政策,积极争取相关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联动配套机制,加强培训机构管理,确保教育培训工作高效有序、健康发展。
岗位培训上台阶
《意见》指出,今年全省建筑业岗位培训工作主要包括,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培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企业经理培训和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等工作。
2009年底全省建筑业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5年内,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要达到100%。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要遵照这个总要求制订今年及今后5年的工作计划。目前全省关键岗位平均持证率只有54%。依据这个实际情况,自2010年起,全省关键岗位持证率逐年依次达到70%、80%、90%、95%,第5年进行扫尾善后工作。由于各市岗位培训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持证上岗率还有一定的差距。各市岗位培训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合理安排5年计划。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建管局的总体部署,稳步提高企业持证上岗率,确保2015年全省建筑业企业持证上岗率达到100%的总体目标,努力提高全省建筑业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为做大做强山东建筑业打好基础。
抓好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严格执行继续教育的规定,保证持证人员按时参加继续教育,及时更新知识,确保企业及持证人员持有证件有效期的连续性,逾期未参加继续教育持证人员的证书一律作废。继续教育采用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方法,采取开卷考试的形式,切实有效地提升继续教育工作水平,使学员学有所得。
加强企业经理培训。继续开展企业经理培训工作,通过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教授开设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考察等形式,使企业经营管理者及时了解国际国内形势,掌握国家经济形势和行业法规,提高经营管理者的政治理念和业务素质,拓展知识领域,开阔视野,努力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重点抓好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继续把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认真总结已有的工作经验和做法,加强培训组织工作,保证学员到课率,确保二级建造师能够顺利进行续期注册。努力提高培训质量,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开通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管理信息系统。一季度召开山东省建筑业企业关键岗位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演示会,并在全省试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各市培训主管部门和培训教学单位要及时将试运行中的问题和建议反馈到省建管局培训中心,以便完善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今年下半年正式运行。通过运行系统,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规范岗位培训工作秩序,提高培训工作效率。强化岗位证书的动态管理,做好证书变更、补发、注销等日常工作,建立全省建筑业教育培训现代化管理新模式,进一步提高全省岗位培训管理和证书管理规范化水平。
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上水平
《意见》强调,2010年职业技能开发管理工作,要结合全省建筑业实际,努力为实现行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一支合格的产业工人大军。
2009年底全省建筑业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明确提出,5年内,金省累计培训各类人员达120万,其中农民工和一线操作工人100万。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要遵照这个总要求,制订今年及今后5年的工作计划,确保2015年实现培训农民工和一线操作工人100万人的工作目标。
科学合理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在继续坚持实行生产工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基础上,根据全省建筑业发展实际,指导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科学、合理地制订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年度培训鉴定指标掌握在生产工人总数的7%~9%。
加快构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管理保障体系。进一步学习借鉴上海、贵州、内蒙古、香港等地区行业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建设、资金筹集和持证上岗等先进经验,结合全省建筑业实际,加快省、市建筑业管理部门职业技能开发工作专职机构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探索、构建政府引导为主、多种方式筹集的经费保障机制,重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培训资金匮乏的问题,积极争取各类国家专项经费补贴项目。
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工作。一是做好农民工业校师资人员的培训。二是指导各市开展交流学习,组织人员观摩青岛、杭州等地创建农民工业校典型。三是加强创建农民工业校的管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四是下半年组织评选年度“十佳”农民工业余学校,组织一次全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经验交流会。
加快行业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技师培养工作体系。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十一五”高技能人才培养纲要,研究出台全省建筑业高技能人才培养意见,在继续做好技师推荐、集中培养、适时评审的基础上,试办高级技师培养模式,完善行业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树立一批高技能人才培养先进典型,积极试点在企业设定技师工作站活动,总结推广省政府及国家行业组织确立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的经验,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工作,落实高技能人才待遇,切实发挥高技能人才的骨干作用。
人才培养上档次
《意见》指出,要加强管理,切实提高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开发工作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对全省建筑业岗位培训教学单位加强管理的通知》(鲁建管人字[2009]7号),提高岗位培训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各市建筑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对岗位培训机构的普查和抽查制度,注意培训教学和考试考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全面掌握教师的授课内容、课时、学员到课率和考务管理等情况。通过检查和抽查,对培训机构实行准入清出制度。对教学质量不高、学员到课率较低、考务管理不严、考场纪律差的单位坚决予以处罚。进一步加强认证程序管理,坚决取缔特殊办证等违规行为,对未参加培训考试和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学员一律不予认证,确保考试发证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岗位培训工作的严肃性。使学员通过培训,切实增强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完善机制,进一步强化政策配套和职能联动。岗位培训和职工技能开发工作是建筑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致力于政策、法规的建设和调研,加强学习交流,进一步落实联动配套机制,加强相关部门、单位的协作和沟通,做好行业管理政策的协同配套,积极探索建筑业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
《意见》最后强调,2010年,要继续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事关建筑业发展的高度,把建筑业教育培训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把握时机,开动脑筋,深化改革,科学规划,开拓创新,以创造性的工作推动建筑业教育培训工作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筑业平稳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
作者:webceo / 发布日期:2010-3-29 12: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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